晋城市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6-24
  • 编辑:宋岳廷
  • 责任编辑:尚东霞
  • 来源:太行日报

为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近日,市教育局出台通知,对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明确今年普通高中将继续实施 “阳光招生”,实行招生计划公开、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、网上统一录取。

根据通知要求,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,不得无计划招生。所有高一新生班容量不超50人。我市将把晋城一中80%、晋城二中70%、实验中学60%的招生计划,按初中学校轨制和报考人数,分配到相关县(区)和市直初中学校、民办初中学校。普通高中录取,除省厅规定的照顾加分外,取消其它照顾加分。

其中,晋城一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全市,分配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;晋城二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,分配计划面向城区。实验中学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,分配计划面向城区;晋城三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;矿区中学和凤鸣中学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;泽州一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,分配计划面向泽州县;泽州二中和泽州三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;其余各县(市)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面向所属各县(市),新组建的陵川一中实验校区统招计划面向陵川县;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,北华学校今年开始不招收普通高中学生。

通知指出,普通高中招生划定全市最低控制线,由市招考中心在中考分数公布时,以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为基数,按普、职招生比例原则上划定县城以上(含县城)高中和农村(民办)高中最低控制线,并向社会公示。不达最低控制线的学生,招生部门不予录取,学籍部门不予注册。晋城一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: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,从高到低投档。初中学校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,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以内,从高到低投档,只录取1名学生。晋城二中、实验中学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:录取分数在统招线下50分,从高到低投档。

通知强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偿为民办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。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,任何超计划的学生不得注册备案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。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核减2019年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办学资格。凡突破招生计划、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。(张明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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